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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对农村计生“三户”实行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决定

关于对农村计生“三户”实行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决定

中共周宁县委     周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农村计生"三户"实行
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闽委[2006]18号)和宁市委[2006]38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农村计生"三户"(农村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二女结扎户和符合政策二孩户),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经计生部门核实认定的计生"三户"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申请办理水、电开户(扣除材料费)手续,给予减免50%开户费(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供电公司)。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计生"三户",工商、卫生、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在办理经营活动有关手续时,减收20%的费用(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
  3、在发放社会救济款物时,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农业综合开发补助、扶贫资金等,应予以照顾
  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老区扶贫办、县财政局)。
  5、劳动人事部门在招工、招干、就业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6、妇联在"春蕾"计划中、关工委与团县委在"阳光助学"中、工会在"金秋扶困助学"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计生"三户"(责任单位:县妇联、关工委、团县委、工会)。
  7、实施造福工程及地质灾害搬迁等各项补助时,应予以倾斜,优先予以照顾安排(责任单位:县老区扶贫办、县国土资源局)。
  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政策:
  1、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发给不低于500元的奖励费(独生子女须2002年9月1日后出生),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计生局)。
  2、符合政策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夫妻(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由国家财政补助不低于50元生活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计生局)。
  3、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县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计生局)。
  4、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经教育部门批准到本县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子女在本县上高中(含职专),学杂费减免50%,减免的费用由教育部门承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本县普通高中招生,农村"一女"户、"二女"扎户子女加5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7、子女高考名次列本县前10名的,由县政府发给6000元的奖金;本一录取的发给4000元奖金;本二录取的发给2000元奖金,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计生局)。
  8、二女扎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个人出资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9、在申请批地建房、划分宅基地时,按增加一人份额批给宅基地面积,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有关手续时,收费减免100元(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10、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减收10%的费用,在办理"房产证"时,减收20%的费用(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11、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责任单位:所在村委会)。
  12、符合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优先享受 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同等条件下补助费比其他对象每人高10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3、在调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享受多一人份额责任田、责任山(责任单位:所在村委会)。
  14、对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的纯女户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5、新安装闭路电视,给予减免50元初装费(责任单位:广电局)
  三、实施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落实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按《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意见解释权归周宁县计划生育局。
  五、本决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所制订的周政[1997]综299号文、周政[2001]综95号文、周计生[2004]10号文同时废止。
  
  
  
                                     中共周宁县委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20日

好是好!  可是我享受不到啊!
我不帅吗? 远看任达华像我, 近看吕良伟像我,再看(女子特警队)
里的强队长更像我,仔细看看就是我老妈生的没有错!开心明星脸没有我的
参加,可惜可惜。。。
   http://www.ltsbbs.com/forum-809-1.html

出发点和政策都好,但是对象基本是农民,你没告诉农民他们怎么知道呢?即使知道也未必拿的到.有的单位根本就踢皮球,村委会更是见钱眼开.很多都是他们自己吃了,然后告诉领导是给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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