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问答
一、新型婚育观念及政策题:
1、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是什么?
答: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2、男女双方的法定婚龄是多少?
答:男22周岁,女20周岁。
3、男、女双方的晚婚年龄是多少?
答: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
4、农村生一女后能否再生一个?
答:可以再生一个。
5、农村生第二个孩子的间隔是几年?
答:四年。
6、 流出人员外出时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方面什么证明?
答:流出人员外出时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送养孩子是否计入送养人、收养人的孩子数?
答:是。
8、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多少天?
答:15天。
9、对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家庭, 可以减免缴款吗?
答:不可以。
10、多生一个孩子,对当事人应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答:多生一个孩子,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11、婚外生育的当事人应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答: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年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12、流动人口在外地多生一孩,在居住地已按规定受过处理,回到户籍所在地是否还要受到处理?
答:不要。
13、您知道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的规定吗?
答:“七不准”规定是:①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②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③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④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⑤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而株连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⑥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⑦不准组织对未婚青年进行孕检。
14、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吗?
答:可以。
15、生育孩子要不要及时申报户口?
答:要。
16、国家对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的家庭有奖励吗?
答:有。
17、把房子出租给流动人口,出现计划外生育的现象,房主要受到处罚吗?
答:要。
18、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再生一个或非法抱养一个孩子还能享受原来的优惠待遇吗?
答:不能。不但原来享受的优惠待遇要全部退还,还要按多生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
19、《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何时实施?
答:2002年9月1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何时实施?
答:2002年9月1日。
21、计划生育协会的五大职能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的五大职能是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
22、计划生育协会“双创活动”的内容是什么?
答:是创建合格村(居)协会和争创一流村(居)协会。
23、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入开展的“三项活动”是什么?
答: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和创计生合格村和合格村协会活动。
2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18-49周岁流出人员。
25、流出已婚育妇应怎样进行双查?
答:应在现居住地参加检查,并将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检查证明寄回。
3、宫内节育器的最主要避孕原理是影响受精卵着床
二、优生优育与生殖保健题:
1、妇女绝经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取出避孕环?
答:一年内。
2、女性常用的避孕方法有哪些?(说出三种即可)
答:上环、结扎、皮埋、避孕套、避孕药、避孕膜、避孕针等。
3、产妇在产后几个月内上环较合适?
答:三个月。
4、近亲能结婚吗?
答:不能。
5、生男生女取决于男方还是女方?
答:男方。
6、母乳喂养好还是人工喂养好?
答:母乳。
7、结扎手术后会影响夫妻性生活吗?
答:不会。
8、孕妇抽烟、喝酒对胎儿发育有影响吗?
答:有。
9、妇女在哺乳期生病吃药是否要经过医生指导?
答:要。
10、母乳喂养时间至少要几个月?
答:六个月。
11、环境污染是否能造成胎儿畸形?
答:可能。
12、妇女“坐月子”可以洗澡、洗头、梳头、刷牙吗?
答:可以。
13、孕妇患病时需要打针吃药,是否需要医生指导?
答:需要。
14、妇女的最佳生育年龄是在多少岁到多少岁之间?
答:24~29岁。
15、妇女月经期要不要避免性生活?
答:要。
16、怀孕期间生病对胎儿有无不利影响?
答:有。
17、为什么每年要对部分已婚育妇进行查环查孕呢?
答:防止丢环和意外怀孕。
18、宫内节育器的最主要避孕原理是什么?
答:是影响受精卵着床。
19、放环一般选择在月经干净后几天?
答:3~7天。
20、早孕最早及最重要的症状是什么?
答:是停经。
21、在平均28天月经周期中,排卵发生在月经开始的第几天?
答:第15天。
22、在平均28天月经周期中,排卵发生在月经开始的第几天?
答:第15天。
[ 本帖最后由 人口和计生 于 2008-7-25 13: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