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浪淘沙户外俱乐部活动收费项目(暂行)
经浪淘沙户外俱乐部讨论决定,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人员,需缴纳的费用有:
1、生活费用:
主要是每次活动时,需要购买的食品、药品及活动必须的一次性消耗品等,由参加活动者推举代表购买,实行按实计算,人均分摊。
2、燃气损耗及公用设施费:
每次活动的燃气均由俱乐部提供,公用设施也由俱乐部及会员提供。因此,鉴于燃气的损耗及一些公用设施的使用,每次活动时,向参加活动的会员一次收取10元,非会员一次收取20元。这部分收取的经费上交到俱乐部财务,计入俱乐部经费中。
3、个人装备租赁费:
没有装备而需要俱乐部代为提供个人装备者,每次需缴纳20--40元不等的装备租赁费(依装备多少及时间长短而定),由每次活动的牵头人代收后,交给装备提供者。
4、保险费:
建议参加者进行保险,由个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俱乐部不代收。
5、若有异议或建议者,可回帖讨论,以备进一步完善。
[ 本帖最后由 得一 于 2008-10-8 16:48 编辑 ]